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
您的位置:首页> 法律文集> 精神病人犯罪时法律责任如何定?

精神病人犯罪时法律责任如何定?

2026-03-07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
精神病人犯罪时法律责任如何定?

1.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

2.若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间实施了犯罪行为,则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3.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引用法条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八条【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】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有何特别规定?

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有着特别的规定,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、教育和挽救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,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会遵循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原则,并且采取与成年人不同的程序和措施,比如设立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庭或合议庭,以及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等。

引用法条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回答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,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。无法通知、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,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学校的代表参加。

针对精神病人犯罪时的责任认定,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,并据此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©2026 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